唐代的飲茶,義理精而事象盛。陸羽《茶經》總其大成。因此,這里將《茶經》的飲茶法簡括為“茶經法”。所謂“茶經法”,也即“煎茶法”;趙璞《因話錄.商部下》載,陸羽“性嗜茶,始創(chuàng)煎茶法”。茲就“茶經法”的具體內容,分七大項分別介紹如次,其二、三為茶德、茶禮。
今天與您分享的是余悅所主編的《茶理玄思·茶論新說攬要》(光明日報出版社2002年4月出版)中論文摘要的內容。
(二)茶德
茶經法強調,飲茶重在個“品”字,是一種精神享受,更是種人格的自我完善手段。
茶的飲用,最適宜品行端正,有節(jié)儉美德的人。《茶經》中引用晉《中興書》,介紹了一個很有趣的故事:衛(wèi)將軍謝安去拜訪吳興太守陸納,陸納只擺出茶和果品。陸納的侄兒陸俶唯恐怠惆了貴客,將早已暗中準備好的豐盛肴饌搬上桌來。謝安走后,陸納毫不留情地打了侄兒四十大板,并責備說:“你既不能為叔父增添光彩,為什么要破壞我廉潔樸素的名聲?”在陸納心目中,用茶果接待賓客,最能顯示出品行端正、節(jié)儉清廉的美德。陸做自作聰明之舉,實在大煞風景,挨打活該!
至于茶具的使用,也得注意實用與儉樸。如鍍(外形似釜的大口鍋),最好是生鐵制成,外表雖不大雅致,但很堅實耐用。若以銀制,當然整潔美觀,卻嫌太過奢侈。
如是等等,都說明“茶經法”強調茶飲乃是一種精神洗滌劑。
(三)茶禮
《茶經》引述張君舉的《食檄》說:賓客到來,見面寒喧之后,立即請他喝浮有白沫的三杯好茶。這是待人接物的起碼禮貌。又引述《桐君錄》說:廣州和交州最重視飲茶,賓客一到,必先以茶招待。
一“則”茶末只煮三碗,至多不能超過五碗。碗數的限制,既突出了“品”的精神享受性質,又體現出用好茶待客的起碼禮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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